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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公告

2022-06-17

简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912号)精神,结合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核查确定编号为CT3203242016000331001等61个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为我县历史遗留矿山,总面积360.98公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912号)精神,结合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核查确定编号为CT3203242016000331001等61个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为我县历史遗留矿山,总面积360.98公顷。

现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及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认定下列图斑为历史遗留矿山。

公告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12日,共30天。

联 系 人:陈 军

联系电话:0516-88346014

睢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