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9日发布《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4〕64号),拟征收位于高作镇高南社区西门组土地,面积0.0448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因用地红线发生改变,需重新确定征地范围。现对《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4〕64号)予以撤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4〕64号)进行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均无效。
特此通告。
睢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