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开发区龙河路工程设计 |
2 | 工程地点:开发区幸福路至104国道 |
3 | 工程概况:设计包含道路排水设计、供水管网、强弱电套管等 |
4 |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
5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6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企业资质及以上; (三)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7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8 | 计划工期:20天(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达到相应阶段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
10 | 投标报价:预算价所在基价区间 × 国家设计收费标准(百分比)× 让利率(让利率不低于50%),各投标单位对让利率进行报价。(《工程设计收费计价表》详见招标文件附表一) |
11 | 招标人: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2 |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3 | 本招标工程诚信保证金为: 壹万元 人民币 收款人: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淮西支行 开户账号:1025 0301 0400 02049 |
14 | 投标保证金形式:在开标前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等方式向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 的基本存款账户提交 贰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533968884172 开户名: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7 天内保持有效。 |
15 | 本项目招标设计内容: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 |
16 |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8:30--2017年3月24日17:30 答疑时间:2017年3月28日15:00前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45天(日历天)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17 日15:00前 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睢宁县文学北路联通公司二楼) 接收人:刘敏 0516-66778577 |
17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 |
18 | 开标时间均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址:睢宁县文学北路联通公司二楼,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开标室。 |
19 |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有任何造假,招标人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记录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