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范围为东至睢河路、西至经一路、南至纬十三路、北至下邳大道,总面积约30.51平方公里。其中化工片区面积由原批复3.21平方公里调整为1.4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尊龙北围墙、鸿丰北120米;东至鸿丰、永宏、龙翔东围墙,南至瑞燕、华盛生物南墙(至朱官路),西至尊龙、中研、元盛西围墙。
产业定位:以白色家电、皮革皮具、生物医药、纺织服装为主导,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为前瞻的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徐州市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基地。
规划期限:2016-2030年;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开发区内部分监测点位的PM10、TSP有不同程度超标,主要受雾霾的影响。其余监测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相应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开发区地下水各监测因子中除了部分测点总硬度、汞两项指标为Ⅳ类、Ⅴ类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Ⅰ-Ⅲ级标准。
(4)声环境: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功能区标准值可见,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
(5)土壤环境:评价区域内土壤表层土与深层土重金属各因子均满足二级标准。
(6)底泥环境:睢宁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米、睢宁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米两个断面处底泥所测得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环境质量方面
规划各功能组团将通过不同的途径向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排放多种污染物,使其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使环境质量发生变化。
(2)生态环境方面
规划各类产业的发展占用大量土地,使原有自然植被变为工业、居住用地,动物消失或迁移,原有生态系统的格局随之改变。
(3)环境风险
入区项目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化学物质泄漏事故,导致大气、水环境污染风险。
四、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次规划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睢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1-2020)》、《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程规划》相协调。
五、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水污染对策与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开发区优先引进废水排水量少的项目,其次引进污染较轻,且易处理的排水项目,严格控制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项目。对于排放含重金属废水(主要是含铬废水)的制革企业,在使用重金属的生产过程中采用更为有效的工艺流程和完善的生产设备,实行科学的生产管理和运行操作,减少重金属的耗用量和随废水的流失量。
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鼓励企业采取节水措施;各企业废水必须在内部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方可接管;接管废水中不得含有难降解、重金属、有毒有害及三致物质;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开发区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环保基础设施先行原则,实行雨污分流,在开发区滚动发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即时埋设污水管网,使污水管网的覆盖率达到100%;各企业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由污水管网收集送入相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入区企业不得新设排污口。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对睢宁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2]33号),睢宁县尾水导流工程规模为4万吨,其中:分配给睢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桃岚污水处理厂2万吨。
睢宁县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6万m3/d的处理能力,已建4万m3/d的处理能力,目前已纳管3.2万m3/d,剩余0.8万m3/d。远期开发区新增废水1.16万m3/d拟接入睢宁县污水处理厂。睢宁县污水处理厂采用“A2/O+接触过滤+消毒”工艺,能够满足白色家电和电子信息产业组团生产废水的需求。建议睢宁县污水处理厂根据水量的情况扩建污水处理厂的规模。
睢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规划4.5万m3/d的处理能力,已具备2.25万m3/d的处理能力,目前已纳管0.844万m3/d,剩余1.406万m3/d。远期开发区新增废水1.46万m3/d拟接入睢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睢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奥贝尔氧化沟+混凝沉淀+滤布滤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能够满足开发区内废水,特别是含铬废水的处理。建议睢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30年扩建至2.5万m3/d的处理规模。
桃岚污水处理厂规划3万m3/d的处理能力,已具备3000m3/d的处理能力,目前由于精细化工园内企业处于停产整治阶段,纳管水量为0m3/d。远期开发区精细化工园新增废水1.01万m3/d拟接入桃岚污水处理厂。桃岚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A/O活性污泥+深度处理”工艺,能够满足对化工废水的处理。为满足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的需要,开发区正在对桃岚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扩建。
积极推进并实施睢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桃岚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拟规划近期中水回用率分别为25%、10%和5%,远期中水回用率分别为25%、20%和10%。一些用水量较大的企业可考虑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如制革企业、色染企业。另外,城市绿化用水、市政道路降尘洒水、部分基建施工用水、车辆清洗用水也可以考虑使用中水。
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中水回用。
水系、河道综合整治。根据睢宁县“263”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相关治理任务要求,着力推进区域骨干河道和流域支流治理,提高区域骨干河道引排能力,实施西沙河治理、魏工分洪道整治等工程;疏浚整治区域性供水河道,完善区域供配水网络,严格整治、保护古邳引河清水通道、古黄河重要湿地、庆安水库饮用水源地等;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对淤积的县乡河道实施轮浚。实施省考以上断面达标方案,推进沙集西闸、小王庄等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蓄、引、堤、调水工程体系,实施西渭河橡胶坝工程,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
(2)大气污染对策与措施
开发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实现了集中供热,热源为睢宁宝源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今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开发区大力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努力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工业废气达标排放。
园区内有组织排放工艺尾气必须治理达标排放,无组织工艺尾气必须严格控制排放
应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明确污染物种类、产生量和排放总量,加强工艺与装备先进性评价,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同时,必须提交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方案。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并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控制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污水处理厂环境防护距离设置300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危害周围生活环境时,环境保护部门报经政府批准后,可限制其作业时间。
推广使用低噪型施工技术和设备,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排放噪声超标的,或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单位,要进行限期治理。合理布局区内的企业,使噪声源相对分散且远离噪声敏感区,避免造成污染。加快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网,形成较为畅通的道路网络,道路建设应超前于开发建设。
(4)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
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对地下水的影响。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的同时,加强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渗漏;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污泥处理标准及堆存处置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定期开展开发区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开发区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
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重点企业需设置防渗应急池、比对观测井等防漏和检漏设施。采用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 尽量减少建设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危险废物堆放场地治理,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5)固体废物减缓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尽最大可能实现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妥善处置。所有企业固废均按要求处理,园区固废实现零排放。开发区内皮革行业推广制革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皮革厂废弃物生产蛋白质技术;推广使用制革废液中铬盐的循环利用技术,回收废废中铬盐并制备具有良好鞣制性能的铬鞣剂,回用于制革生产,铬盐的回用率大于99%。
开发区内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目标。垃圾清运采用环卫车辆密封运输,各垃圾收集点将分类收集的垃圾汇集到开发区垃圾综合处理场,再转运至睢宁县二次垃圾转运站压缩后由环卫车辆运送至睢宁县宝源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电厂统一处理。
(6)“三线一单”环境管理对策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控资源利用上线,严格环境准入。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三线一单”管理对策以及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刑剑
联系电话: 0516-80381155
E-mail:. snkfqajj@163.com
联系地址:睢宁县前进路1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25-585278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E-mail:?12220296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