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16日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99号),拟征收睢城街道马元社区土地12.2625亩。该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在土地现状调查工作中,发现并核实涉征土地为国有农用地,无需办理征收手续。现对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99号)进行撤销。
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该拟征收土地公告进行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均无效。
睢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