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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凌城镇凌城社区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08|栏目:通知公告|浏览次数:7

睢宁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7日下发了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2〕143-145号)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2〕104号)征收凌城镇凌城社区集体土地145.233亩。因征地报批政策调整,现对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2〕143-145号)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2〕104号)进行撤销。

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据上述拟征收土地公告进行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均无效。

睢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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