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双沟镇观阁村、双东社区的集体土地9.6047公顷征收为国有(批准文号:苏政地C〔2024〕00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睢宁县2023年度第10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征地村(社区)及征收面积
地块 编号 | 被征地村(社区) | 总面积 | 其中农用地 | 其中建设用地 | 其中未利用地 |
(公顷) | (公顷) | (公顷) | (公顷) | ||
1-1 | 双沟镇观阁村 | 8.8651 | 8.8540 | 0 | 0.0111 |
1-2 | 双沟镇双东社区 | 0.7396 | 0.7396 | 0 | 0 |
合计 | 9.6047 | 9.5936 | 0 | 0.0111 |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
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自动生效。
特此公告。
睢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